第八十一章:暗号接头(1/1)

马大山赶着一批牛、羊来到黑市。

听说这个黑市,在两三百年前是大晾王朝与草原互市而特意建立的一条街。

听说以前在这条街上有旅店有酒馆有表演杂耍的,还有驻军在这里维持秩序,人群来来往往的,好不热闹。

自从草原上的鞑子经常攻打戊城之后,互市就被取缔了。

草原上的牛羊都好吃,牛也是耕种的主力,这些都是大晾人所需要的。

大晾有茶、有布匹、有粮食,有食盐,这些都是草原上的鞑子的需要的。

于是,就诞生了黑市,而黑市的地点,就是以前互市的那条街。

每当大晾和草原打仗的时候,黑市就暂停一段时间。

等仗打完了,黑市里就会重新开起来。

现在管理着黑市秩序的,是一个叫马伟壮的混血儿,他手下有二十名跟他一样的混血儿,还有十五个来自戊城的混混。

马大山刚进入黑市,就被一个混混拦住了:“想要进入黑市,得交五两银子。”

混混身边有一张桌子,桌子上摆着两个木箱子,还有一截烧的半黑的木炭。

这是针对卖家的,对于买家则不需要交这个费用。

马大山也不是第一次来黑市了,懂这里的规矩,从怀里掏出一个五两的银锭递过去。

这些银锭都是大晾制式。

那个混混接过银锭,放到身前的木箱子里,再打开另一个木箱,从里面取出一块巴掌大小的木板,拿起木炭在上面划了一下,递给马大山。

“拿着这个,去里面的旅店,免费借住五天,能在黑市里停留五天。”

“五天后若是货物还没卖完,还想继续卖的话,得加银子。”

“吃饭要自己掏银子。”

马大山接过木板,再塞回怀里,这才赶着牛羊继续向前走。

许是这鞑子才刚退回去不久,黑市里的人气还没有上来,一路上看不见几个人。

一路来到这条街上唯一的一家还保存完好的旅店。

其他的店都破烂不堪了。

旅店里的柜台前站着一个混血儿掌柜的,正趴在柜台前一只手支撑着脸打瞌睡。

马大山干咳了两声,声音惊醒了正在打瞌睡的掌柜的。

掌柜的睁开眼,见到有个人站在自己面前,手里还拿着一个巴掌大小的木板给自己看。

哦,原来是来卖东西的人。

“货呢?”掌柜的问。

“在外面。”掌柜的伸长了脖子向外看了一眼,就看到一群牛和羊:“多少只?”

马大山:“十只牛,二十只羊。”

掌柜的从柜台里走出来,向门外走:“跟我来吧。”

掌柜的这是要带马大山去给这些牛和羊找一个地方关起来:“草料费是走的时候结呢,还是一天一结啊?”

马大山:“走的时候再结吧。”

在这黑市,可没有人敢赖掉这些银子,否则不仅走不出黑市,售卖物品所得的财物就都归黑市了,还会被打得半死后扔出黑市。

因小失大,可不值得。

一切安置妥当之后,马大山随着掌柜的回到旅店前台,问:“有没有三分牛乳四分羊奶做的奶茶?”

掌柜的:“这口味挺特别的啊,奶茶没有,但奶饼有。”

“这里的奶饼没有草原上的纯正,算了吧,那有没有别的吃的吗?”

“有戊城的胡辣汤,馕饼,还有草原最正宗的卤牛肉、酱饼子,清水汤。”

“草原上可没有清水汤,那叫酥油茶。”

暗号对完,确认一下眼神,大家都是草原上的奸细!

这非常好,找到组织了。

掌柜的四处瞅了瞅,确认周围没有人后,小声问:“这次有什么任务?”

马大山:“两千多名勇士消失在祖山脚下,姚观村附近,找出真相。”

掌柜的疑惑:“怎么个消失法?”

马大山说:“就是站在眼前突然就消失了,首领们说,大晾人会这样的妖法,这肯定是大晾人搞的诡。”

“要查出是谁搞得这个诡,又要如何破解,将那两千多名勇士找回来。”

掌柜的:“我在这里接触过的大晾人也不少,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么奇怪的妖法,你确定?”

“首领这么说的,还能有假?你的见识还能有首领广?”

掌柜的皱眉思考了一下,自己见的人那都是商人,首领见的人,那就多了,见识肯定比自己广:“行,那我们去查查。”

“不过,这种事必定隐密,想要查难度不小。”

......

晚柠还记着这些鞑子身上都有迷药的事,一直不敢靠近这些鞑子。

她现在体内也没有多少灵气了,想要击杀这些鞑子还真是个问题。

不过,这些鞑子的人数只有几百人。

不知道其余的人是在别的地方,还是丧生野兽之口了。

野兽?

对啊,她可以引野兽来解决这群鞑子。

找到解决办法,晚柠转身离开,顺着记忆去找之前遇到一群凶兽。

在祖山深处的凶兽不少,有虎,有狼,有熊,有蛇等等。

在这众多的凶兽中,只有狼是成群结队的,数量众多,可以跟人数众多的鞑子相抗衡。

很好,她现在去找狼群。

晚柠顺着空气中的气味,找到了两只正在放哨的狼。

狼群中的狼工位分明,有的负责放哨,有的负责负责养育幼狼,有的负责狩猎,等等。

其中头狼最强壮、最凶猛的。

要想引出狼群中大部分的狼,要么是狼群去狩猎,要么就是有敌人出现。

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附近有浓厚的血腥味。

这样,不仅这群狼会过去,附近所有能闻到血腥味的凶兽都会过去。

那些鞑子在这一片转悠了十几天,很可能知道这里有一群狼,是不会主动到这里来的。

那么,她就只能将这些狼引到鞑子那里了。

普通的小动物的血香味不够,对一些凶兽的吸引力也不够——这是她这几天在深山里转悠得出的结论。

比如,野鸡野兔的血腥味,就引不来群狼啊、老虎啊、熊啊的,只能引来一些不怎么厉害的小蛇、离开狼群的快要死的老狼、乌鸟之类的。

只有肥马的血腥味,才能吸引这些凶兽。

晚柠觉得,这些凶兽是不是也太挑食了?

挑食点也好,可以减少不少她行走祖山的危险度。

肥马同样是群居的,战力不输于野猪,甚至更胜一筹,老虎遇上了,谁生谁死都不一定。

群狼勉强可以跟它们抗衡。

进入深山几天,晚柠到是遇到不少肥马群,但一直没有找到灵果。

晚柠向最近的肥马群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