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四章 结局+番外一(1/1)

我冲上去,回头的时候看了从前的苦主同学现在的师尊一眼。

动了动唇,却没有说什么。

龙族为天地厚爱,最后为天地所牺牲。

这大概是我的命。

包括我的爱而不得。

我从未想过,师尊会是我的劫。

万劫不复的劫。

如果可以,我还是想要回到凡间的那段日子。

师尊不是师尊,是我的苦主同学。

是那个喜欢我的、爱我的,许诺娶我还家的苦主同学。

苦主同学爱我,可是师尊他不爱我。

我从未如此深刻的发现这件令人心碎的事实。

可是事实就是,我再也找不到我的苦主同学了。

真是让人伤心。

也好。

那便如师尊所愿好了。

我喜欢苦主同学,也喜欢师尊,他们是同样的,于我而言,是同一人。

没有差别。

可是,师尊不要阿花了。

阿花也找不到她的苦主同学了。

这简直是天底下最惨的悲剧了。

如果……

她死了的话,很久很久之后,师尊还会不会记得阿花呢?

我不知道。

我化作龙身,一头扎进了那个封印。

就像是许多年前,我父王做过的那样。

以己身祭天,封印加持。

而后,魂飞魄散,不留痕迹。

“阿花!”

我很痛。

封印里是的东西撕裂着我的身体和魂魄,我在彻底消散意识之前,好似听见了有人,在喊我。

只是我再也不会给与她们回应了。

这世上,再也不会有敖遥这个存在。

然后,六界安宁,河宴海清,山河无恙,如师尊所愿。

番外一。

我是个小妖怪,自是有意识以来便一直待在夷陵山。

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,也不知道要到哪去。

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,有些孤独。

西山有个臭美的狐妖,叫胡谣,是个男妖。

总是来寻我说话。

许是因为这诺大的夷陵山也只有我与他二人开了灵智。

他向往那热闹的人间。

总是在我身边叨叨着要去人间看一下。

我好似去过人间。

但我好似忘记了。

“小树,我们去人间瞧一瞧吧。”胡谣这一天又锲而不舍来劝我。

我的原型是棵小树,怏怏的,十分瘦小,仿佛在暴风雨中便能折去。

可我不叫小树。我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。

但我不叫小树。

我总是在睡梦中,隐隐约约的听到有人喊我阿花。

那声音很好听。

应如其人,是个温润倜傥而不羁的男子。

我应当不喜阿花这个名字,毕竟太俗了。

和人间起的招财进宝差不多。

但我却极喜梦中那一句阿花,带着宠溺和温柔。

想来?应该是我喜欢的意中人。

可我想起这个人。我想不起他的容貌,也想不起他的名字。

只是想到这个人,我心中便充满了欢喜。

欢喜之外藏着针刺一般的刺痛。

许是我喜欢他。

他却不喜欢我。

可能,他还有很喜欢很喜欢的意中人吧。

我不是个好妖,我也不想当一个好妖。

我十分恶毒的祝他,爱而不得,似我一般。

可我又觉得悲凉。

我有多喜欢他?

我都想不起他这个人了,我还是喜欢他。

我不知道忘了他这个人我用了多久?也不知道忘记这份喜欢要用多久。

这份日子实在是难挨。

难挨到摆个单纯的小妖,变成了一个恶毒的老妖。

我的这份痴情。

实在是可笑,我自己都笑哭了。

我总是对自己讲,我得找到他。

然后杀了他。

如此这个世间,他便再也不会找到爱的人。

再也不会让我伤心难过。

皆大欢喜。

人间一直都很乱,民不聊生,妖怪纵横。魔界降临,九重天自顾不暇。

各种妖魔鬼怪都出来作乱。

夷陵山反倒显得是一方净土。

听胡谣说,魔界作乱已平息,是因为有条龙,以肉身祭天地,方才勉强堵上了洪荒裂缝。

使得九重天终于有一战之力。

龙族脾气不好,却为天地所爱,但在毁世劫难时,却会挺身而出。

无论死生。

十八万年前,魔神降世,当时的龙族族长以肉身为介质,神魂为印,带着那一辈强大的族人,血肉牺牲,才把那魔神给封印。

十八万年后,又是龙族,挺身而出将毁世劫难了结。

听闻那是个小姑娘。

是新任龙族族长,敖遥。

和十八万年前的那个那条龙是父女。这也忒惨了些。

龙族大约与九重天八字不合。

如今血脉凋零,为天地,为众生,早晚有一天都会死光。

天地是虽厚爱祥兽,却更爱人族。

也不单单是龙族,四大圣族的子嗣都非常艰难。

人间的灵气也逐渐减少。

九重天似乎与人间彻底分成两界。

不过这与我何关。